四川省宜宾市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来源:时间:2017-09-13责任编辑:xiangl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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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04号)精神和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今年秋季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高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高县外的人员:要求在高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3.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体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13日—1013日(工作日内,07:0024: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申请人体检时间:913日—1013日,地点:高县中医院(文江镇)。

4.报名资料现场确认时间:1016日—1020日。

5.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地点: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政策法规股。

6.1021日至1030日在“高县政府网站”发布说课题目通告。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13日。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地点: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三楼会议室。

9.证书颁发时间:1218日—1222

10.本次认定结束时间:1227

(二)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宜宾教育体育网”,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要求办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务于1016日—1019日之内带上相关资料到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政策法规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三、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程序及认定流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申请人网上注册,设置密码。(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

3、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报名,牢记设置的密码。

4、网上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到户籍所在地(指社会人员)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指在职人员)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申请人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到认定机构确认无误后再打印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⑵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⑷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⑸《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⑹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证书用,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需修剪整齐,并在背面写上姓名);⑺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一份)(只针对师范专业毕业人员);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⑼在职教师还需提供20162017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为以上(1)、(2)、(3)、(4)、(5)、(6)及“国考”取得合格证

6、体检。申请人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高县中医院——所在地:文江镇)进行体检。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经认定机构初审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需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在认定机构领取),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测试。

8、申请人等待资格审查并可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9、申请人认定通过可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注意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申请人资料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网上报名需准备电子照片。规格是: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相片格式须是jpg,须是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清晰、完整。

3、凡填写的表格,要求要贴照片的,均应贴上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贴照片应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和所交办证用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共需5张)。

4、表格一律用钢笔或铅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5、网上录入的信息凡涉及地点或者单位的,均应录入全称,如:XXXXXXXX单位——四川宜宾文江镇中心校;户籍所在地只录入到镇(乡),如: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文江镇。

6、在职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自学提高了学历,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原师范专业学历文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有效。(如:原来是在职小学教师,原学历为中师,通过自学获得了大专文凭,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凭中师文凭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认定,不用参加大自考的B类教育、心理学考试。)

7、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体文广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5850433,电子邮箱:GXJTWGJZCFGG@163.com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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