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来源:时间:2018-03-29责任编辑:donghu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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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灵宝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灵宝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两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注意事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按网报要求填写个人身份等信息后,再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像素按上传要求修改,应和体检表所粘贴照片底版一致)。填报完毕提交信息后,请务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在内侧填表说明下方,本人须签名确认填报信息无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空白表格(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灵宝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一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会在灵宝教育网(http://www.lbedu.com/)公告栏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请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申报:

第一次认定: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26日7点至4月2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第二次认定: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二)现场确认: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综合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地址:灵宝市新华路与桃林街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98-8656175。

第一次认定现场确认时间:4月10日—11日;第二次认定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28日。

(三)体检:

具体事宜在现场确认时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5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四)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请申请人留意灵宝教育网的通知,查看认定结论及领证通知。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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