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等规定,现将我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后续体检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定于7月7日(星期五)进行,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体检入围人员务必于7月7日(星期五)早上7:40在广元市东正电影院门口(利州广场旁)集合报到,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体检费用500元左右,请携带现金,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即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考生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四、体检纪律
参照公务员体检纪律,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计入考生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附件: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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