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教育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8:30—12:00、14:30—18:00,5月17日8:30—12:0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楼201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的《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报考要求相符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以研究生身份报考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职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职位要求本科为师范专业的,除学前教育岗位外,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档案代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
4.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缺额人员递补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并公告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公告,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本《公告》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按本《公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楼201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时未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六)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交面试费8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5月26日。上午8:00前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8:3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小学校(广安市广安区渔林街21号)。
(三)面试方式
教育类面试以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备课、讲课内容:高中学段学科为区内高中一年级下册教材;初中学段学科为区内八年级下册教材;小学学段学科为区内小学六年级下册教材;幼儿园学段学科为区内学前教育大班下册教材。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和候考室,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原件,不得携带其他任何备考用品。
3.证件不齐或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0826—2395516
(二)咨询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226499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6—2248433
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广安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教育类)工作人员后续相关工作,请有关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上半年广安市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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