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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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58名教师(其中中学教师21名、小学教师29名、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木里县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1、年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已毕业的报考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资格证书等。
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其中报考者本人学习形式、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习形式、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企业、私立学校工作的报考者(含特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已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现役军人。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木里县人社局和教科局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木里县人社局、教科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3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县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报名结束后须调整岗位的,由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6年11月11日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2016年12月22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信息均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木里县人社局、木里县教科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逐轮淘汰方式。即:先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名额的4倍人数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同一岗位后一名并列的可一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再按聘用名额的2倍人数进行面试(同一岗位后一名排名并列的可一并参加面试)。后,再按专业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岗位排名和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员名单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公示。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由木里县教科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初中教师: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小学教师: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幼儿教师: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后一名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专业科目笔试)。
如出现专业科目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所有高于或等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者平均分的70%)的人员均可进入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专业科目笔试。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须对口!!!)。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笔试资格。
2、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专业科目笔试的地点定在木里县,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凭《专业科目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3、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已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4、逾期未报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5.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时应携带有关材料到木里县教科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木里县教科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l.lsz.gov.cn/上发布)。
(1)少数民族,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面试由木里县科教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待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
4、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且面试分不低于6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三天内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选岗
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需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办理报到手续前从同一岗位进入说课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名额满(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说课成绩再次并列,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且面试分不低于60分)。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由木里县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木里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木里县人社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木里县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522625(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2129(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木里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木里县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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